音乐学院

作者:招生办发布时间:2019-12-03浏览次数:978

  音乐学专业(校级特色专业,校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)

  专业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适应社会对艺术人才培养的需求,掌握音乐理论知识、具备较强的演奏、演唱技能,能够组织和开展各类音乐活动,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一定音乐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  主要课程:基本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声乐、钢琴、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、歌曲写作与改编、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、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、中国民族音乐、外国民族音乐、合唱与指挥、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、艺术概论、计算机音乐、多媒体音乐课件制作等课程。

  特色课程:黄梅戏、凤阳花鼓、安徽花鼓灯。

  就业方向:毕业生可从事企事业单位宣传和策划、音乐培训机构专业培训及管理、中小学音乐教学以及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联的职业。

  联系方式

  办公电话:0550-351051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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